6月20日,陕西省政协参政议政协商课题“《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调研组赴铜川市开展调研。此次调研由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承担。铜川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锋、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严冰,以及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负责人参加。
上午,调研组分别深入铜川市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通过现场听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了解落实《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
下午,在铜川市司法局举行了《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调研座谈会。李锋详细介绍了铜川市司法系统贯彻落实《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严冰及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任、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结合工作实际,就《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逐条、逐句进行了认真剖析,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相关情况后,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炜达介绍了此次调研的背景,代表调研组一行对铜川市司法局提供此次调研活动表示衷心感谢,对铜川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铜川市切实履行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在法律援助政策保障、应援尽援、服务质量、社会宣传等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为服务和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调研组将及时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尽快形成修订《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调研材料,提交省政协及民革陕西省委会。
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铜川市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部分律师约30余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