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于近期实施调整现行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号码编排规则等3项便利措施,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
1、自2008年9月25日起,调整现行5年有效台胞证号码编排规则,台胞证号码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保留现行台胞证号码中前8位台胞终身号码,将台胞证号码中易发生变化的项目调整到其他位置。
2、自2008年10月20日起,授权北京、天津、重庆市和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在大陆的台湾同胞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台湾同胞除可以向已获授权开展此项业务的上海市和江苏、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亦可向上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增设北京、南京、重庆、杭州、桂林、深圳6个机场为口岸台胞证签注点。至此,共有17个城市可在授权的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同胞办理台胞证和签注手续。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