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9日,陕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西安举行。会议依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将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改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陕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革党员于澄世等44人当选陕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1983年4月)。会议选举产生省长、副省长。于明涛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姜一、惠世恭、谢怀德、何承华、白纪年、宋友田、邓国忠、刘庚、谈维煦(民革)当选副省长。
12月30日,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议增补民革党员杨大实、褚静亚(女)等34人为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1980年
1月19日,民革陕西省临时领导小组向所属各级组织和个别联系党员转发了民革中央关于党费交纳、使用及保管办法的有关规定。
1月,民革汉中市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革汉中市(县级)第四届委员会,黎民觉任主任委员,廖五堂、蔚启文任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