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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陕西贫困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4.鼓励村镇公共服务的提供由供给推动向需求推动转变。

    各级政府在对村镇的公共服务决策前,需要充分考虑到将农户作为需求主体,提供农户参与公共决策的机会,提高其参与公共决策的能力和主动性。在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决策前,充分考虑村民的需求和意见,体现决策的民主化过程,从而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在村民日常生活和农业建设中更大地发挥更好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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